说一说你第一次看到大草原是种怎样的心情?

zczhzy zczh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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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书 南书

    看到这个问题,我眼前一亮。原因是在现实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这时是严格按政策办理,还是按法律规定办理,陷入两难之中。因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一、什么是贫困户?贫困户是扶贫攻坚工作中确定的一个概念。其基本的意思是从“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出发,依照“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孩子有学上、家人有病看、有安全住房”五个方面,缺什么,补什么,保证全家人的总体情况实现完全好转,脱离贫困状态。这个要求涵盖的范围显然要比社会救助政策中的低保户大得多。按照扶贫开发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规定,绝大多数的低保户很自然地被同时纳入贫困户之中了。很明显,低保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发放补贴,只保证低保家庭实现“最低”程度的有吃有喝的状态,即生活上没问题,是补短板;而贫困户则是在保证实现有吃有喝之外,通过各种措施的帮扶,还要能致富。当然,帮扶力度更大,政策要求更高。因此,低保户、贫困户这两个概念,即有密切联系,又有不同政策目标,要严格区分开来。二、实际工作中的困感正如题主所提出的问题一样,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贫困户,还是低保户,其基本的政策基础是“户”,即家庭户籍中的人口。按照我国法律,身为儿女,无论子女人数多少,是男是女,也无论是否分户,与父母是否在一起生活,也无论与父母生活距离的远近,从法律意义上讲,儿女都毫无例外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只有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才由**予以救助,也即:家庭无力解决的困难,才在社会政策范围内由**解决。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上有心人,刻意地将父母的户口从儿女的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立户,甚至儿女好几个人,都不管老人,都不赡养老人,认为老人的生活状态好坏与自己无关,这样做,老人的生活肯定是困难的。这种情况下,逼迫基层组织只能将单独立户的老人纳入低保户或贫困户之中。其结果是形成一种错误的社会效果:不赡养父母者,在经济上负担轻一些;而尊从家庭道德、社会美德赡养父母者,无论低保救助和还是贫困户政策扶持都与老人无缘,经济上负担自然重一些。这种做法长期执行下去,就会自然而然形成一种社会政策效应:做儿女的不管老人,政策上是似乎允许的,经济上负担轻一些。儿女们放弃赡养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即增加**负担,又败坏了社会风气,社会影响恶劣,社会效果极差。那么,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其实也不难。在大力强调父母应由儿女赡养的法定义务的同时,对有能力赡养父母而放弃赡养义务的人,提起法律诉讼,强制其履行法定义务,对拒绝赡养义务者予以法律制裁。在实际工作中,也不管儿女是否与老人分户这类细节,强调儿女赡养老人天经地义,必须履行。三、回答题主的问题可以肯定地说:一个儿子和父母分户让是贫困户是不应该的,也是极为错误的。在扶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工作中,也应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否则,即加重**负担,又败坏社会风气,是极为错误的社会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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