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 s5发条出装 大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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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梦 人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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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nana fish? Banana fish?

    看不见的城市■施娱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我们是否太忙了?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遥远的抵达■卞恺灵杭州第十四中学(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一个城市可以不死■毛明超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我想到了帕斯卡尔。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是极赞同的。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如**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触摸是物质上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那城是死的。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感受乡村■李昕欣杭州第二中学(保送北京大学)人是那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存有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消耗整个生命来换取完全不同的生活。曾去西溪游玩,其中一站便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同那许多赞羡田园的诗歌一样,介绍文字也总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向往。烧柴的灶台,木制的幼儿床,纸糊的镂窗,甚至简陋不过的木制脸盆与搓衣板,就组成了所谓田园的梦。人们随意赋以“田园”美好的印象,只在无关的骚人笔下段取只言片语,竟使乡村成了寄梦的地方—一生追逐的,不实的梦。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囚城中的人们开始了幻想。或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中才关着毫无根据的向往,或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们才被贴上天真的标签。于是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在车水马龙中耗度大半青春后于乡野置田买屋,颐养天年。城市的忙碌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的生活是我们在日夜的疲倦过后堆砌的城堡,我们只在路过时浅浅一笑。就像房客参观将来某一天可能属于自己的财产,却忘了停下匆忙的脚步,推门稍息。笼罩在同一片星空下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为什么有如此遥远的距离?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是城市人,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之下?抑或,只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生词,可以肆意地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质问?我们只是累了,只是厌倦了。或许我们的“乡村”不过是一个不被打扰的度假,一个宁静的月夜,一种每天都对自己好一点点的生活。如此切近。而城市的人们只为了在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与青春的同时,对得住自己,才幻化出这样一个看似实际却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乡村”其实那么近,为什么非当作最终的奖赏呢?【触摸都巿】站在耸立的城墙下,指尖触摸着石缝中柔软的青苔。这里,一个城市的象征,一个都市的起始。一股气流悄悄渗入指尖,那是文明。在都市繁华中,我们所触摸到的是文明的积淀。指尖掠过川流的街道,触摸繁荣丰绕的文明。一个都市的兴起总是由交换与生产开始的。当年阜盛的长安想必也是唐人心中的最光鲜的都市了吧。李卫公将毕生的智慧倾倒在这座都市的一砖一瓦上,金黄绵土扬起历史的尘埃,吹散小贩畅快的叫卖,行人络绎的脚印、灶火与炊烟相伴起舞,留下一串叮呤的响声。这座都市在历史长河的洗涮下保留了下来,仍然保留着那段承平岁月的高傲与繁华。霓虹灯亮起,照亮喧闹的天空,都市携着富庶的工业文明,伴着人类五千年的智慧,掠过心间。指尖掠过层层叠叠的房楼,触摸满载国仇家恨的文明。城,这个在各代帝王心中隐隐作痛的字。至今,都市的建设无法抹去对忧患的警惕。经济的发达,人口的繁多,这些都给本该平和的都市蒙上一层灰纱。人们不会忘记纽约市中那两座已成废墟的双子塔,特洛伊城墙背后满载着忌妒与贪婪的木马,还有荆州府中无人言状的懊悔与悲凉。历朝历代的都市都满载着**的尊严。当杜甫吟着“城春草木深”游走在曾经繁盛的都市中时,只有都市才能承载的对**的兴盛之感慨,才能携着家与国的文明,掠过心间。指尖掠过璀璨的灯火,触摸千载传承的文明。都市的人们也许会疑惑,当这无尽繁华落尽后,会留下些什么?是文明,只是永不熄灭的文明。罗马帝国在历史的风口浪尖徘徊了几个世纪,建造出最奢华的都市,可终归还是落寞了,最后一个帝王叫罗慕洛斯。在赛克逊人的攻击下,他未出一兵一卒抵抗。无论多么繁华,一个都市最终还是会落寞的。庞贝古城,楼兰古城,也都被历史的黄沙卷走。可是,这些文明留传了下来,我们无法让罗马与斗兽场分开,无法将长安与唐诗分开,都市给历史留下了灿烂的文明,越过高楼、灯光,掠过街道、花园。文明像雾气笼罩着都市的每一块泥土,含着隽永的风、清澈的雨、飘扬的白雪与艳阳。历史会收回铺排的砖瓦,熄灭闪烁的灯光,扭曲笔直的街道,却会怜爱地抱起文明,放入历史的宝藏中珍藏。指尖掠过城墙,触摸到都市的气息,触摸到文明的力量。【感受乡村】那里是云的飞翔,是风的吟唱,是莽莽山原的故乡,是淙淙流水的天堂。我总觉得,乡村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水乡山村,一程一程,看不完的好景致,说不完的好故事。感受乡村,感受那如花似锦的风光美景。村里的袅袅炊烟,是千百年游子剪不断的思念;绕村的小河,环护村寨千年万年;还有村后的松竹丛林,村前的湖光山岚和乡村的动人山歌…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自然的悠远与宁静;感受乡村,感受那平凡自由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闲敲棋子醉花茶。我恣意感受着乡村生活,平凡却又自由欢畅。感受乡村,感受的是一篇篇好诗好赋好文章。闲居乡村,我总感觉到唐很近,汉很近,竹林七贤仿佛正在不远处饮酒,乡居的日子是一钵碎金,满溢旧王朝的光辉。不,这些都还不够。感受乡村,感受的更是鲁迅的长路,周作人的乌篷船,沈从文的凤凰山歌…
    感受乡村,感受的是一种恬淡气质和秀美品格。我总羡慕华兹华斯,不为他的绝妙诗作,而为他在英国湖区的五十年光阴。他感受了五十年的湖光山色,滋补了内心的恬淡心性。感受乡村,华兹华斯以他的方式诠释了乡村的本质。有时会想到杨丽萍,那个云南村寨里长成的乡村女子。她有裙袂飞扬的丰姿,有风华绝代的风致。她用双手托起月神的尊贵,用双手诉说双雁交颈的呢喃。感受乡村,感受的是杨丽萍的灵,她的真,更是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的魂!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跳水女皇”高敏在巴塞罗那点亮天空的一刹那;感受乡村,感受的是多丽丝·莱辛从津巴布韦乡村里炼就的坚韧品格;感受乡村,感受的是席慕容在白山黑水间恣意奔驰的灵魂;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记忆中那一抹乡间的晚照夕阳。感受乡村,感受的不仅仅是乡村,更是美景,是生活,是诗文,是个性,更是涌动的灵魂!在岁月的过程中回首,我竟是蓦然发现,十几年的行走,走不出乡村那条根。在记忆的最深处,仍是那一抹乡间的晚照夕阳。当乡村的生活在记忆中越行越远,当城市的霓虹让人“沉醉不知归路”,当机器的轰鸣碾碎明月清风,我仍愿梦中有声音呼唤,催促我走出梦想开始的地方,催促我重新感受乡村的淳朴自然。于是,心中更加念念不忘:感受乡村。感受乡村
    初以为,乡村便是童话的乐园。它褪去了城市的浮华,洗尽了尘世的繁杂。它也许是梵高画布上的阿尔,有明镜般纯粹的蓝天,有油彩般绚烂的花海,那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的哺育下长出希望的种子;它也许是陶潜诗中的田园,在雾气迷蒙中演绎着仙侣的故事,斜斜的日光轻洒,便是悠然游然。那只是诗中画中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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