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bolik lovers more blood有汉化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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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分享小十一 知识分享小十一

    四大元素精灵
    火精灵—中译名火蛇或沙拉曼德,被描述为住在火山口的火蜥蜴,外表是黑色的皮肤上点缀着黄色斑点,据说皮肤籍着火烧能够重新再生。风精灵—中译名希尔芙,以及由此派生出的风之精灵之意,拉丁语sylva(森林)和希腊语nympe(妖精)的合成语。水精灵—中译名温蒂妮,在拉丁语里为波浪使者之意,传说是心地善良的女性死后变成了水之精灵undine。地精灵—中译名诺姆,名字来源于[地下的居住者]一词,也有说法是来源于希腊语[智慧]。各类精灵
    elf(精灵)
    在众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戏中出现的el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00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聆听潺潺的流水,林中鸟鸣风吹…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发现美好的地方,并充分享受它。他们也很难和生命短促的种族建立深厚的友谊,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还有无尽的生命要度过,实在是件痛苦的事。sea elf&sea wolf(水隐,海妖)
    “长期以来,水隐深居浩瀚大海之中而不被人们所注意。在各种传说之中,水隐同样具备精灵族的大多数特质:长寿,高贵,优雅,聪慧,美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敌视邪恶种族,能和其他种族友好相处,喜欢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但在早期的西方传说中,强调水隐惊人美貌的同时,常常被赋予其许多邪气,因此现代的英文魔幻小说中普遍称之为"sea wolf",中译为“海狼”或“海妖”。事实上水隐是地地道道的精灵,传说中说是水泽精灵的一支,因为地面史前文明的衰落,他们深潜大海,成了隐水的精灵,英文"sea elf",中文直译为“海精灵”,由于隐居在水中,因而也称为水隐。神话中的水隐更为传奇,其祖辈爱与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维纳斯)打赌得胜,阿弗洛狄忒不得不按照事先的约定,使其的后代都具有超乎寻常的美貌,能令大地上所有的生灵陶醉,因此比起其他精灵种族,水隐更具魅力。但是阿弗洛狄忒为了施以报复,她拒绝给水隐以爱情,水隐也就常常因为爱情而憔悴,不能承受悲伤的折磨而夭折。light el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 elf(黑暗之精灵或者叫drow卓尔)
    黑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0公分,体重在50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half elf(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另外还有high el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有名的精灵如《龙枪》中的罗拉娜,阿尔瀚娜。星光,半精灵坦尼斯;《罗德岛》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灵碧罗蒂丝;“被遗忘国度”系列中的黑暗精灵崔斯特等。night elf(暗夜精灵)
    卡多雷—也就是后来被称为暗夜精灵的种族(后来他们才知道了这个称呼)—信奉月亮女神艾露尼,并认为每到白天的时候,女神就会在永恒之井的湖底沉睡。早期的暗夜精灵牧师和先知以极其谨慎的态度研究永恒之井,想要了解它的秘密和力量。当暗夜精灵社会逐渐壮大之后,他们就开始探索未知的卡利姆多**,并且遇到了许多同胞。唯一能使他们停止探索的就是古老而强大的龙。虽然这些巨兽通常是隐居的生物,但他们也会尽全力守护一些神秘的地方。暗夜精灵认为龙是世界的守护神,所以最好不要去侵犯他们,以及他们所守护的秘密。暗夜精灵不断的探索使他们遇到了许多强大的生物并与他们成为了朋友,其中之一就是半神赛纳留斯,原始森林的守护神。伟大的赛纳留斯对好奇的暗夜精灵十分友好,并花了许多时间来向他们传授关于自然世界的知识。卡多雷与充满生机的森林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且享受着和谐的自然平衡。blood elf(血精灵)
    血精灵曾经是暗夜精灵的一部分。一万年前,暗夜精灵就在古卡里姆多**上生活了,他们依靠位于**中心的永恒之井—一个充满魔法能量的井获得了强大的魔法能量。但是他们却在女王艾撒拉和手下的高等精灵的领导下无节制的使用着魔法能量,终于引来了燃烧军团的入侵。在那次可怕的大**后,永恒之井毁灭了,幸存的暗夜精灵们在德鲁依的领导下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们决定再也不使用魔法。在永恒之井**后,那些幸存下来的上层精灵—艾撒拉女王的仆从却不安分于这些,他们发动了一次叛乱,妄图解除魔法的禁忌,但是他们失败了。作为惩罚,他们被大德鲁依们流放。九千年后,阿尔萨斯和他的天灾军团的铁蹄踏开了高等精灵王城—银月城的大门,无数的亡灵**瞬间毁灭掉了这个曾经繁荣了近万年的精灵王国,并将精灵将军希尔瓦娜斯变成了女妖。阿尔撒斯走后,高等精灵的领地变成了可怕的瘟疫之地。一小部分幸存的高等精灵逃了出来,他们在他们的领导—血魔法师凯尔萨斯,高等精灵王朝逐日者王朝的最后继承人—的领导下开始了复国的工作,但是离开了他们赖以生存的魔法能量,他们变得烦躁。再加上被联盟方领导人猜疑,他们最终为了魔法能量加入了伊利丹的**。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戈柏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戈柏林经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缝进入法国,抢滩成功后便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并潜上维京人的龙船,偷渡进入英国。英国德鲁依教徒称他们为“罗宾戈柏林”,后来简称为“戈柏林”。一般的戈柏林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戈柏林有设计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速之客。戈柏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其他邪恶的精灵都被描述为“它们是丑陋之极的坏精灵,头戴圆帽,脚穿尖鞋,而且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整个样子就是一个极度可怕的小恶魔。redcap(红帽子)
    是邪恶凶残的gobl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撩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 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其他的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 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 爱吓唬乡村的**,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 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 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西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西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发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着紧身的绿衣。(在英格兰茂密的草原中,这身装束是最好的掩护。红发绿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变。他们是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 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 hobgoblin)。greml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现在,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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