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黄忠如何出装和搭配铭文?

王者荣耀 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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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寂 清寂

    望君安
    消失宾妮
    上大学之前,我从不关心一本书的印次、出版社、译者,但现在总是记得。也不是记得,或者说,是留意。我越来越喜欢记一些细枝末节,并用之与人较劲,然而这全然是一种不自知的行为。比方说,我知道福楼拜大的《包法利夫人》有许多译本,译者良多,李健吾的译版与周克希的译版,以及哪年出了新装帧,平装还是精装,字字斟酌。但是我大学念的不是图书出版,只是普普通通的戏剧文学。即便沾染“戏剧”二字,也不过是文学系。大一时老师同样开出一长串的书单,数百本书籍剧本,让我们统统拿下。为防止我们应付了事,甚至布置我们本本书籍都要写下详尽的阅后笔记。那习惯就是那时留下的。其实也是老师特意叮嘱,每本书的译本与版次都要注明。起初我不明因果,后来才知道译本与版次间的不同直接影响阅读感觉。而老师们对书极挑剔,首先是原著,而后是译者。文本选择了,而后是不同版次的排版印刷也列入对比项目。久而久之我也有了这习惯,同一本书买了许多不同版本,有的爱上翻译,有的倾心于装帧设计,以至于我每年都得煞费苦心的想,如何再在家中安置一处书架。然每每此时,与我一同心思费劲的总是杨。我思索着如何在十七平方米的出租屋再塞书架,而他则关心如何劝我卖掉不再喜欢的旧书。杨说,你永远像过冬的小动物,囤许多以备不时之需,可你囤的东西都够过几辈子了。嗯。他呶呶嘴,故意孩子一样惹我笑,难道你预备再家苦练魔功,做一位长命百岁的老妖婆?我若不笑,他就摸摸下巴,伪装一副长胡子老道的样子,手持书本枉作利剑状,朝我刺来,嘴里还振振有词,妖精,你多年来吸取书中精气修炼,妄图成仙,我劝你速速改邪归正,与我双宿双栖。他说七戏词来脸不红心不跳,又利落又潇洒,一点也不儿戏。我也奇怪,世上人千千万万,每日轮番在生活里演戏作别番模样,但总能看见些惺惺作态的端倪。可,唯他不是。我这样像时,凌宝却总会适时点破我:“其实你们俩,他爱你,你爱他,是各自都看对了眼,可就是走不到一起。是。即使走不到一起。我也不妨一开场便揭晓全景—这故事的主角悉数登场,唯此三人,却没有任何桥段发生。没有相爱,没有完满,亦没有苦情,更没有美艳的好友横刀**,哪怕凌宝真的生得那样美,她与杨看起来那样般配。他们不过是与我相交集的两处空集,遥遥相望,却从不相近。认识杨的时候,我大四,单身,学校六人一间的宿舍只剩我一个,曾经纷纷扰扰却也有过相濡以沫的空间此刻盛满宽忧,于是我也打算搬出去。但那时我收入微薄,还租不起一套房子,只好与人合租。只是一串房子看下来,无一合适,或者环境简陋,或者租金惊人。我找来凌宝替我盘算,她不以为意,张口便是两套方案。方案一,她借我一笔钱;方案二,放弃只与女生合租的念头,把视野扩张至男女合租。我白了她一眼,问她:“你猜我选哪种?聪明如她,其实比我更看得清自己:“我当然希望你选第一种,可我怎么会不知道你,你忍不了对人亏欠。就这样认识了杨。原本我对第二方案也没有好感,凭什么男女合租就能称心如意?但凌宝心里有一套盘算,她逻辑缜密,朝我一一推论。我租不了只因为两点,或者房价不如意,或者环境不行,但追其根本,仍旧是希望租便宜又环境好的,那么,“环境”的标准既然既定,也就只能在租金上做手脚了。凌宝说话时总爱比画,钝钝的,却魄力惊人,我总被她得声势唬住,大气也不敢出,她也白我一眼,然后笑眯眯地,一副老油条的样子盯着我:“同性相斥,女人向女人砍价成功率太低,所以嘛…”
    她解释得清楚明白,其实我也赞同。但她藏了一些端倪,比如说,在凌宝这等高人的金睛火眼里,倘若男生愿意在此情境下对女生忍让,至少代表三条,第一,他对她有好感;第二,他并非那么在乎钱;第三,既然不在乎钱,那么家境便差不到哪儿去。如此三条,都够造出一个登门女婿了。可凌宝还嫌不够,她反复叮嘱我一定要娇嗲着还价,尽量柔弱无能,因为吃这套的男生好掌控,找了这样的合租方,你就能一直有主动权。然而这一套盘算筛选下来,出现的那个人,便是杨。杨。他那时样子其实我至今也难忘却。高高的,合着从落地窗涌来的阳光,一副普照万物的样子,我都忍不住将那画面收入记忆底片。但那时我已走了好几家住处,无一不是冷遇或者小心盘算。人与人之间,若不是惺惺相惜的好感,便也只剩机关算尽的攻击了。杨是那天我去的倒数第二户,累积上之前的失望,我放弃贯彻凌宝交代的方法,只是冷言冷语、自暴自弃道:“能否便宜?我等着看他的阳光普照变成乌云漫天,但杨只是一歪头,皱了皱眉:“为什么?那一刻,我忽然生出庞大的厌倦。我向人解释了一整天,我的诚、我的困惑、我的不便,但我也悉数明白,没有人有替我排忧解难的义务。看着杨皱眉哑然,也不怪,也不厌,我忽然没了底气,想了好一会儿,张口只有一句:“没事,打扰了,再见。很久之后,杨对我说,你知不知道你有多懦弱不争,还拒人于千里之外。其实如果我假意相求,兴许他也就直接答应下来,因为那一整天,他也不知见了多少斤斤计较的来客。后来杨便告诉自己,假若避免不了压价,那总得找个合眼缘的房客才不亏。可问题是,谁也不知你的坚持过后,遇见的是良人还是恶棍,是泥潭还是明媚。只是我碰得巧,我走出大楼时扭了脚,只好坐在一旁的花园小歇,而杨的房间刚好对着那片花园。他看着我背影寂寥,又无能又可怜地坐在冬天的街道,觉得这姑娘傻里傻气不像是能坑住他的主儿,然后披了件大衣就追了出来。我还记得他走过来对我说的那句“喂,你打算出多少”,甚至还有点“怒其不争”的意思,假作责备。但更可气的是,我却还要对他说“我付不起房租,谢谢你,你还是租给别人吧”。气得杨对我咬牙切齿。但他也就是那时决定跟我较上劲儿。我们一直如此,许多年许多年,以至于在许多年后,他摸清了我的脾气,我也知了他的底细,我们相爱却不能走至一起,他怨我恨我,终于对我质问:“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可恨?永远受害者的样子。但你将自己封闭在那个高不胜寒的位置,不过是为了理所当然地享有拒绝他人、伤害他人的权益。那是他唯一一次冲我生气,他捏着我的手腕,逼我看向他,可我一点也不疼,他的盛气凌人仍然带着难舍的优柔,“韦,我不怕你这样,不怕你拒绝我、伤害我,但这不是因为我懂你,而是因为我爱着你。可如果有一天,我不爱你了,韦,那你该怎么办?没有怎么办。杨,如果你不再爱我,那便再无他法。因为我一直认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简单,就像二进制的算法,非一即零,有即上位,无即归本。即便人与人再过不同,但追其根本也只能如此。爱便进,不爱便归零。没有折中的方式。可我是不能有这样的念头的,这念头于我如同“毁灭”。因为我以笔为生。那时我每月写些小情小爱的故事给杂志。写男女如何相近、如何因误会离间,而结果也如二进制—“分开”、“在一起”。基调是二进制—“悲剧”、“喜剧”。于是,剩下的过程不过是一道殊途同归的证明题。有时我也讨厌自己的逻辑分明,把一切都区分得妥帖无误。其实这是人的本能,我的本能是把一切区分归类,然而之后再不愿重蹈覆辙。凌宝的本能是清晰明白地看透旁人,但要兴致盎然地融入他们,一面融入,一面吃透,她总觉得“掌握”与“凌驾一切”才是人生乐趣。可杨哪样都不是,我对杨说:“你是游戏人间的顽生,你的本能应该是‘快乐’。杨也不上当。他不反问我“快乐是否应当”,而是一招击中我的要害:“所以我比你快乐得多。于是,换我被他气得咬牙切齿,急冲冲地对他定位道“俗人。“韦,这没什么关系,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俗人。他笑得唇红齿白,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僵持了一会儿,最后是我服输:“那,世界上最大多数的那种人,不如你帮我个忙?杨眯着眼睛打量我。我喜欢看杨打量我时的眼睛,深邃得如同深夜的海岸,悠长,却又看不见端倪。其实他不是个俗人,他总让我想起些大隐隐于市的隐士,我相信所有隐士都披着一张俗人的皮囊,并且比俗人更加愿意承认自己俗气。但每当我这样想,杨都会惊异地打消我的幻想:“韦,你为什么总想给人定位?你好像总想把各式各样根本不同的人剖开来,然后留下其根本,再归类。你总觉得人的多面性格只是他们给自己的伪装,所以你要一针见血地挑开他们的脸面?但是韦,灵魂其实是单一的,而性格是灵魂的衣裳,我们换不同的衣服不一定是为了伪装,而只是一种习惯,当我们感到灵魂受到侵犯,就总会想裹得更厚一点、更严实一点,不让灵魂被人发现罢了。那时的杨总是仗着我有求于他而无耻地赖在我床上。其实杨有一米八二的身高,又瘦又长,在家里总穿着运动短裤和t恤上衣,肆无忌惮地露出长毛的小腿,趴在床上的姿势也像个小孩子。但孩子般的性格也许也只是他的一层“衣裳”,而他的灵魂被他裹得太完好。我从来看不透他,就好像我从来看不透世界上大多数的那些人。杨问:“你要我帮你做什么。“帮我看看我写给俗人看的那些小说,是不是真的那么难看?我给他看我的小说,也给他看一些读者十分热衷的小说。“你喜欢哪篇?我没告诉杨,哪篇是我写的,等着他给我一个结果,我好宣判他归于哪边阵营。“这篇。他选择了多数人的阵营,“结果哪篇是你的?我白了他一眼:“结果证明你果然是俗人。他笑着在我床上伸了伸懒腰,一副好不愉快的样子,压坏了我铺的平整的床单。我们时常一起分析因果,分析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我问杨为什么不喜欢我的小说,杨问我为什么不喜欢别人的故事。“你先回答我!我真想掐他的脖子。“你先回答我!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没有办法,我总是输给大多数人。于是我想了想,说:“因为很模式化,通常是男女主角不知道为什么就互相看顺了眼,而后因为一个极小、极巧合的误会不能互相表达。结果就是绕了一圈,误会解除—这是喜剧大团圆结尾,或者误会没有解除、反而导致了一个更深更远的误会—这就是悲剧结尾。我歪头看了他一眼,“都是这个套路,是不是呢?“可是,韦,也没有别的方式了。杨笑了笑,“人和人相爱的过程,不都是这样吗?“不,有很多种。就像你说的性格是灵魂的衣裳,人与人之间最歇斯底里的碰撞应该是由灵魂间的不同引发的,一切情节故意迫使的偶然性矛盾,都是属于‘模式’的东西。“难道你觉得爱一个人也是由性格决定的?杨问我。“我相信。我很坚持,“或者说,至少不是因为对方是俊男靓女就一眼看上了。这种东西,我不信。“可是,韦,我相信一见钟情。杨对我说,“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情本来就是一种冲动。“可罗密欧与朱丽叶也是有因果的。莎士比亚在前一场就交代了罗密欧对另一个女子的爱,那就是他的性格。他是冲动的,并且易于恋爱的那一类人。所以当他在舞会上遇见朱丽叶,他爱上了朱丽叶。我继续说,“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朱丽叶会被罗密欧吸引?为什么从万万千千参加舞会的人当中看上罗密欧?杨,爱情不是巧合,莎士比亚笔下的爱情也不是巧合。“为什么朱丽叶会爱上罗密欧?“因为罗密欧吻了她。我回忆起剧本中的那一幕,“而且是两次。这个花心少爷靠近这位美貌的小姐,他想让她对他动情,但朱丽叶起先是很抵触罗密欧的,她让罗密欧走开,但罗密欧花言巧语一心求吻,甚至将朱丽叶比做神明,用吻比做接受神明的恩赐。罗密欧第一次吻了朱丽叶,罗密欧说‘我的罪孽已被洗涤’,但朱丽叶有些生气,她说‘但你的罪却沾染上我的唇’,然后罗密欧俯身吻了朱丽叶第二次,对她说‘那请允许我领回我的罪孽’。我继续说,“第一吻是轻浮,是碰撞,是罗密欧的小伎俩与试探,那第二吻就足以将朱丽叶尘封内心的冰面压碎,露出内心温柔与激情的一记补充。杨,你看,这些爱情不是毫无逻辑的冲撞,而是一步一步细细厮磨的后果。“你是说,罗密欧如果算是对朱丽叶一见钟情,但朱丽叶不是,她是被两个吻逐步俘虏的吗?我点了点头。“好。然后杨靠过来,在我毫无防备之际非常轻柔地吻了我,“韦,这是第一次,其实我原本想告诉你,我爱你如同罗密欧初逢朱丽叶,他一眼就看见了她,他一眼就能确定自己爱上了她。但她没有办法平白无故爱上他,所以他只好给她两个吻,第一吻,让她注意他,然后—”
    他捉住我的手,不由分说地再次贴近我。我终于记住他嘴唇的味道,是近似果冻般香甜的味道。“—第二吻,是为了让她从万千记忆中,唯独对他,永远不能遗忘。是呀。永远不能遗忘。不能忘记我怔怔的面孔和他张扬的、故意的笑。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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