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斗堂》怎么用都好用的技能搭配

沐何瑾 沐何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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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王伐纣”是**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具体事实如下:大约公元前1046年或公元前1044年,周武王联合羌、巴、蜀、庸、髳、彭等方国部落,共同讨伐商朝的君王帝辛(周人称之为“纣王”),在进军到距商都朝歌七十里的牧野地方时举行誓师大会,列数了商纣王的许多罪状,鼓动**和商军决战。结果,纣王大败,连夜逃回朝歌,眼见大势已去,放火**而死。周武王占领商都,宣告商朝的灭亡,周王朝建立。“被邪恶”的纣王
    “纣王”并不是正式的帝号,是周人硬加在他头上的恶谥,意思是"残又损善。“纣王”在后世更成为暴君与罪恶的代号;《汉书•古今人表》中,臧否古今历史人物,纣王属于下下等,是人品最差的一等;后世更有“助纣为虐”等成语。但后人也有不同的看法,孔子弟子子贡说过:“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意思是:纣王的不善,不像传说的那样厉害。所以君子憎恨处在下流的地方,一旦居下流,天下一切坏名声都会归到他的身上了。我们来看看最早列举纣王罪状的《尚书•牧誓》,记述诸候大会于孟津。《牧誓》其实就是周武王在举行誓师大会时发布的誓词,其谈到的纣王罪状包括以下几条:
    “惟妇言是用”,只是听从妇人(应当是指纣王的妻子)的话;“昏弃厥肆祀,弗答”,轻蔑地抛弃了对祖先的祭祀而不闻不问;“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抛弃先王的后裔,不任用同宗的长辈和兄弟;“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对四方八面的罪人逃犯十分崇敬、提拔、信任、任用,让他们当上大夫、卿士,使他们残暴虐待商朝贵族,在商国都城胡作非为。显然,这些所谓“罪状”中并没有我们耳熟能详的“鹿台聚敛”、“酒池肉林”、“炮烙虿盆”、“敲骨剖胎”等等。著名史学家顾颉刚先生曾经对纣王的每条罪状发生的时间次序进行过考证,并写了《纣恶七十事发生的次第》一文,文中指出:纣王的70条罪状是从周朝开始陆续加上去的,“战国增二十项,西汉增二十一项,东晋增十三项”,“现在传说的纣恶是层层累积发展的,时代愈近,纣罪愈多,也愈不可信。换句话说,纣王的罪名有很多是后人添加的,未必是如实之词。比如妲己这个人物出自西汉刘向的《列女传》,史上并无其人。纣王作为邪恶的符号形象根深蒂固,这一“刻板印象”被后世选择性地接受,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周人出自敌忾为自己出兵征伐找的借口。这几项“罪状”本身也值得商榷。“惟妇言是用”,无视了商朝历史上妇人地位受到尊崇的传统,比如妇好作为商朝君王武丁的妻子,是**历史上有文字可查(甲骨文)的第一位女性军事统帅;“昏弃厥肆祀,弗答”背后可能是对巫师宗教势力坐大的打击,在一般意义上,正如冈村秀典和宫本一夫的观点,祭祀礼仪是支撑商王朝王权的重要礼制,绝不至废弃;“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更是当时实属先进而前卫的“唯才是举”的用人措施,因此“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可能由此造成在权力斗争中总是失败的纣王庶长兄微子启等投降周军,出卖情报。总之,这些“罪状”的内容听上去都像在商朝政争内斗中失败一方的控诉,对周武王来说实在是“干卿底事”(和你有毛线关系);当然,周武王可以说自己是从道义出发,只是这个所谓“道义”掩藏了太多的自身**利益诉求和冰冷的权力算计,就像希腊联军远征特洛伊绝不是因为海伦被诱拐。“门口的野蛮人”怎样登堂入室
    有历史学家指出,当时的“小邦周”相对于“大邦商”来说,文明更加落后。比如一说著名的“太公望”姜尚就是羌族部落酋长,并非我们心目中白发白髯的智慧老者,而是《诗经》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的彪悍勇将。另外,根据于省吾先生在《释**》一文的论证,“**”一词至迟出现在西周初年,目前所见到的最早的证据,是1963年在陕西宝鸡县贾村出土的一口青铜酒器上的铭文。铭文写道“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迁告于上天曰:‘余其宅兹**,自之辟民’”(周武王在攻克了大国商的王都以后,就举行了一个庄严的仪式报告上天:“我已经据有**,自己统治了这些百姓。从中可以看到,武王的侥幸取胜、沾沾自喜之态溢于言表。不过,本文副标题中的“门口的野蛮人”,倒不是有意指涉周族、羌族的民族属性,也不是指周的那些同盟者“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是少数民族(ethnic group),而是借用了布赖恩•伯勒的名著《门口的野蛮人》(barbarians at the gate)的书名。从某种意义上,武王伐纣就像该书描述的一次“高杠杆的恶意收购”,其操作手法酷似kkr(kohlberg kr**** robert&co.l.p.),一家全球领先的私募股权和多样化的投资公司,其投资记录令人印象深刻:作为老牌的“杠杆收购天王”,它可以说是金融史上最成功的产业投资机构之一—1988年恶意收购雷诺兹•纳贝斯克(rjr nab**co)集团,这也就是《门口的野蛮人》书中再现的那个经典案例,华尔街历史上最著名的公司争夺战之一。一方面,“门口的野蛮人”对收购目标的选择是有标准的,必须是“护城河”出现问题的“土豪”。商朝末年与后世很多朝代的末世不同,并没有出现崩坏的局面,其国力尚属强大,拥有良好的品牌价值(“大邑商”、“天邑商”、“大邦商”、“**”等)、健康的自由现金流(青铜彝器的原材料铜铅锡等、玉琮玉璧、黍稷稻麦、人力资源、盟邦的贡赋支持等)和丰富的知识产权(礼乐、甲骨文、金文等),净资产收益率很不错;但是,由于远征东夷等原因造成了《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所说的“纣之百克而卒无后”,在多元化自有资金投资上出现了破绽纰漏,也造成了其出人意料的低估值和低市盈率,成为了一个很好的收购目标。另一方面,“门口的野蛮人”一开始的身份往往是“合作者”,并没有露出其“野蛮”的真面目;同样,周作为商的属国和姻亲,一直在扮猪吃老虎,静待时机。其时,周虽然经过几代经营,本身实力还是比较弱小的。牧野之战时,其自有的兵力只有战车三百乘,精锐武士三千人,以及步兵数万人。但是,武王联合了羌人、巴人以及《牧誓》提到的上述同盟者。《牧誓》中只提到了对他们不用命的惩罚,而没有提到许诺他们的胜利后好处,我们只能观察后续的实例。事后,据不完全统计,上面提到的庸、彭、巴等都被分封,连后世十分著名的楚国也是这部分盟友之一,只是当时实在弱小,被忽略不提;再加上姜尚被封在齐国、周公被封在鲁国、召公被封在北燕国等情况,我们可以推断出,周武王的承诺就是灭商后,所有出力的自己人和盟友,大家按照亲疏远近、功绩大小分肥,而其分肥资源的来源就是收购目标未来的收益权和自由现金流。这其中很多只是对其原有地位的确认,如一些盟友,还有要求其本身再去**殖民,如齐、鲁、燕等国,用《水浒》和元曲中的表述,这就是“割猫儿尾拌猫儿饭”,其来源都不是收购时的自身拥有的资源。我们看到,“小邦周”灭“大邦商”是一次高负债的恶意杠杆收购,负债比重之高,可谓惊天动地,与前文所述krr恶意收购雷诺兹•纳贝斯克相比不遑多让。《论语•泰伯》所说的“(周)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是后世儒者的美化和粉饰,其实当时周第一根本没有打算“服事殷”;第二,严格来说根本没有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即使有,也是一种用未来收益凝聚的松散同盟。就像krr在上述一役实际只动用了1500万美元自有资金,94%的出资额来源于用未来收益担保的迈克尔米尔肯组织发行的垃圾债券。这样一来,貌似不留多少“安全边际”的做法反而留下了最大的“安全边际”。在仗义疏财的江湖法则中,疏财永远比仗义重要;所有问题的的根源是利益的诉求和利益的同盟,《牧誓》就像1977年**的财经评论《九龙仓业务开始蜕变》(九龙仓收购与反收购案例)和1994年君安证券的《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书》(君万之战案例),是收购战前的舆**势。在过程中,这场战役也绝不像后世粉饰的因为商军前锋倒戈而一面倒,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以至仁伐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但果真是“至仁伐不仁”吗?果真是仁义之师一出,敌人就纷纷来投降吗?证诸史料,还是《尚书•武成》描写的“血流漂杵”更加真实可信。武王伐纣后利益格局表
    根据综合史料制作
    从上表看,相关各方在此役后的输赢情况一目了然。质言之,这就是一场控制权的转移,周以新的贡纳和再分配互酬体系取代了商旧有的体系,商和其盟友是完败的一方。再来看《牧誓》中为了商朝的宗庙祭祀、王公贵族利益的表述,未免讽刺。商朝的列位先公先王九原可作,一定不会认同周武王貌似站在他们角度的道义立场。史载:周武王即位后,封纣王子武庚管理商朝的旧都殷(今河南安阳市),殷的遗民大悦。真实的商人立场,由此思过半亦。文化整合定最后成败
    不过,未如其宣传得那么“顺天应人”的周朝,后来却延续了八百年“天下共主”的地位。这个事实告诉我们:不管是不是“门口的野蛮人”,不管是善意收购还是恶意收购,顺应环境,生存下来,并能做大做强,就是赢家。管理学界一般认为,并购后最难的莫过于文化整合。据统计,全球过去二十几年中有60%以上的并购以失败告终,其中85%的ceo承认管理风格和公司文化差异是造成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并购实践中,如果是较强的企业收购一个相对较弱的企业,整合起来还相对容易一些;如果两个都比较强,又或者以小博大,特别是以小博大的恶意收购,文化的整合就必然显得特别艰难。文化整合之所以成为并购整合中最困难的任务,因为企业文化深深根植于组织的历史之中,旷日持久、根深蒂固,深刻地影响其成员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企业文化整合本质上是对企业中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改变,这绝非单纯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所能解决,需要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春风化雨,很难“毕其功于一役”。牧野之战500余年后,身为商朝贵族后裔的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大意为:周朝的礼仪制度是借鉴了夏、商二代文化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是多么丰富而完备啊。我遵从周朝的制度。看来,只要逆取顺守,下足功夫,“门口的野蛮人”也是能够修成正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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